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要求,继续将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在原有的放学后看护管理基础上,继续对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学生做好放学后看护时间延长管理工作。
具体实施
一. 主办主体
放学后学生看护工作由学校承担。
二.看护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放学后到18:00。
三.看护对象
1. 放学后到16:00,看护对象为全体学生。
2. 16:00到17:00,部分有需求的学生。
3. 17:00到18:00,接领有困难的学生家长书面申请(注明原因与接领孩子时间)后落实看护。
四. 看护形式
1. 放学后到16:00,组织学生以班级形式在教室内阅读、做作业或在室外开展活动,每班安排一名教师看护。
2. 16:00到17:00,集中在底楼餐厅看护,学生在室内做作业、阅读、桌面游戏,安排两名教师负责。
3. 17:00到18:00,视留下的学生人数,安排一到两名教师继续在餐厅负责看护。安排学生继续做作业、阅读、桌面游戏等直到18:00。
五. 看护人员
看护人员为本校教职员工。
六. 服务费用
教职工的看护工作按工作量计算,纳入每个月的绩效工资。
七. 安全保障
1. 学校校长是看护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的安全;学校建立健全放学后看护工作的规章制度,切实落实责任,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位。
2. 开学初,就学生放学后是自行回家还是家长来接、家长来接的时间段开展全覆盖调研。调研后,统计数据,安排看护人员。需要看护延长至18:00的由家长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具体接领时间),落实人员看护。
3. 在看护服务时间内的一切活动都以学生安全为出发点,看护人员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安全要求。
4. 学校看护场所,经常开展维修和护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在看护时间内的安全。
5. 做好安全台账和应急预案工作,由每天总护导认真、如实记录学生看护期间的状况,一旦出现情况,应根据预案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八. 建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激文
副组长:黄莺
组员:荣佩华、周海豹、魏嘉怡、杨琳、丁彩娟、李雪敏、王慎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确定服务对象,统筹安排编班,确定看护工作人员,学生安全教育等。
组长是看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全面负责看护工作。
副组长要协助校长做好放学后的学生看护工作,负责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对看护人员的师德师风教育等。
领导小组全体组员分别承担每天的总护导工作,负责检查每天的看护工作,如实记录学生看护期间的状况,发现情况与问题及时与组长、副组长沟通。
2019.3